外貿(mào)賣家的交貨方式有什么?
外貿(mào)賣家的交貨方法有哪些?
1.工廠交付(EXW)
賣方的義務是,賣方有義務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向買方裝運貨物,但一般不準確地為將貨物裝船或辦理清關手續(xù)負責。買方負責將貨物運往指定目標地的全體費用和風險。本術語指賣方承當義務最小的買賣術語,如買方無法處置出貨手續(xù)時,此辦法就不實用。
2.貨物交貨商(FCA)
即賣方應負責將所交付的貨物在報關后,在指定的地點交付買方指定的承運人。依據(jù)商業(yè)通例,當賣方與承運人簽定合同進行合作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形下,賣方可按此辦理。這個詞實用于任何運輸方法。應當指出,選擇交付地點對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責任發(fā)生影響。如果賣方在他們的地點交貨,則賣方負責裝貨。如賣方在其他地點交貨,則貨物由賣方負責。
3.船邊交貨(FAS)
賣家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將貨物交至船邊,買方自那時起承擔貨物滅失或破壞的全體費用和風險,此外,買方還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xù)。這個詞實用于海運或內(nèi)河運輸。注:如果買方派的船只無法靠岸,賣方有義務用駁船將貨物運到岸邊,并在船上交貨。義務及運費由買方承擔。
4.船上交貨(FOB)
在裝運港交貨后,賣方將貨物送交至船舷。貨物經(jīng)過船舷后,買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體費用、風險、滅失或破壞,并請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報關手續(xù)。也就是說,買方有義務派船運送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規(guī)定的時光內(nèi)將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船只上,并及時通知買方。風險是在裝運港裝運到指定的船舶上后由賣方轉(zhuǎn)移給買方。這個詞實用于海運或內(nèi)河運輸。
5.增長成本(總成本或總成本)
賣方必需支付將貨物運到指定目標的港所需的運費,但從貨物交到船甲板后,貨物的風險、滅失或破壞以及事故產(chǎn)生后發(fā)生的額外費用,賣方應在貨物超出指定港的船舷后轉(zhuǎn)由買方承擔.另外請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xù)。這就是說,賣方必需在裝運港船上交貨,以將貨物運往指定目標地港口所需的費用。但在裝運港船上交貨,風險就被轉(zhuǎn)移了。這個詞實用于海運或內(nèi)河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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