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最終采用FOB條件成交時的注意事項,fob成交方式若最終采用FOB條件成交時的注意事項在FOB條件下達成交易時需要注意的事項:1.買方派船到香港裝貨的時間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以免賣方貨物準備好或裝船日期晚了,造成貨物延誤。2.提高保證金比例,降低客戶流失的可能性。當運輸方式讓客戶無法接受時,在付款方面一定要守住底線,......
在FOB條件下達成交易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1.買方派船到香港裝貨的時間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以免賣方貨物準備好或裝船日期晚了,造成貨物延誤。
2.提高保證金比例,降低客戶流失的可能性。當運輸方式讓客戶無法接受時,在付款方面一定要守住底線,寧愿少賺或者不做生意,也不要冒賠錢的風險。
3.在貿易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貨代公司不限于一家。如果承運人或提單沒有在中國交通部備案,他們應該謹慎行事。(備案的提單和承運人都要交保證金,這樣提單相對安全。如果買家不是偏執(zhí)于自己的觀點,賣家就要考慮風險了。認可知名船公司,堅持使用船公司的提單,盡量避免使用指定的境外貨代及其出具的提單。
同時,貨主在國外辦理裝運港手續(xù)時應要求我方貨代出具保函,以保證指定的境外貨代運輸?shù)呢浳锉仨殤{信用證項下銀行傳閱的正本提單交付,否則將承擔無單放貨賠償責任。在無提單交貨的情況下,必須這樣做。
4.在FOB出口的情況下,由于訂艙和發(fā)貨的義務是統(tǒng)一的,合同中必須明確寫明托運人委托貨代或NVOCC向船公司訂艙,不能將訂艙權交給買方。發(fā)貨人(賣方)的名稱必須填寫在提單的發(fā)貨人欄中。托運人掌握了托運訂艙權,就掌握了貨物的控制權。
如果買方具有良好的信譽,并且有在運輸途中轉售貨物的要求,買方可以充當托運人。如果你不了解買家的信用,從安全的角度來說,最好是作為發(fā)貨人的賣家。
5.最好使用以開證行為受托人的指示提單,這樣銀行可以嚴格控制貨權,防范無單放貨風險。
6.投資信用保險對沖風險。投保前,被保險人應了解自己未投保的國家和地區(qū)以及黑名單客戶,了解中信保險拒賠的案例,避免雪上加霜。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fā)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lián)系。
二維碼加載中...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使用賬號密碼登錄
平臺顧問
微信掃一掃
馬上聯(lián)系在線顧問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機入駐更便捷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