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明星代言不如請網紅?隱藏在網紅身上的巨大流量潛力
隨著社交平臺的推廣,網紅身上隱藏的巨大流量潛力逐漸被發(fā)掘。他們在年輕人群體中極具影響力,與明星相比更具親和力,產品的推廣更自然,號召力也絲毫不遜色,“一呼百應”已不夠形容。那么如何通過社交媒體“網紅”打造爆款,Facebook多個百萬級粉絲主頁操盤總管和顧問徐海滔分享了他的秘訣。
徐海滔:網紅營銷在亞馬遜賣家當中一直都是熱門引流渠道,許多賣家在決定做站外引流的時候,第一時間就會想到網紅營銷。在大多數賣家眼里,網紅這2個字代表了流量、精準的客戶購買力、品牌知名度、實力的擴展等實實在在的收益,也代表了簡單的技術投入、無需人力操作、執(zhí)行時間短、收益快等成本效益。在國內亞馬遜大賣家當中,環(huán)球易購、anker、Aukey、Banggood都是網紅營銷的大戶,而小賣家使用網紅營銷的頻率也非常高,有非常多的賣家甚至已經開始簽約專職為自己品牌服務的網紅。
徐海滔:除了半成品類型的產品,大部分快消品,時尚用品,家庭用品,日用品都可以用網紅營銷。賣家可以根據自己listing、店鋪或者品牌運營的不同階段選擇不同的網紅檔次以及推廣方式。小到評測review、產品使用拆包、功能解說,大到品牌對比、引導消費,不同的網紅和營銷方式都能夠滿足賣家的不同需求。
徐海滔:賣家如果想利用網紅清貨,必須要有能“清貨”的網紅資源。首先要選擇合適的、愿意配合賣家的網紅;其次,產品必須符合該網紅的粉絲群體需求;再次,在營銷的過程中,網紅和賣家必須從活動方式、促銷文案、素材制作、庫存發(fā)貨等環(huán)節(jié)高度配合;最后,網紅粉絲在參與活動后,將其引導到賣家的Facebook主頁中積累起來,變成賣家的品牌粉絲。
徐海滔:如果要多個社交平臺同時打造爆款,需要將平臺串聯起來,Facebook、Youtube、Instagram等平臺優(yōu)勢不一樣。Facebook的優(yōu)勢在于在粉絲積累和反復使用,Youtube則在轉化和消費引導上更勝一籌,Instagram的吸粉能力和品牌轉播比前兩者更具優(yōu)勢。所以可以圍繞Facebook將這幾個平臺的網紅流量串聯起來,形成流量使用閉環(huán)。
徐海滔:很多賣家對網紅營銷的結果有誤解,其實網紅營銷最重要的作用在于提升亞馬遜站內的搜索和品類排名,獲取更多的亞馬遜站內精準買家流量,突破流量瓶頸。對于亞馬遜賣家來說,網紅引流的最佳時間點是在新品牌或listing上架、庫存時間過長的產品清貨、旺季提升銷量倍數、秒殺活動期間。
徐海滔:網紅值不值得開發(fā)與賣家的實力息息相關。對于月銷量超過50萬美金的賣家來說,粉絲積累量大的網紅,只要粉絲群體相對精準就值得開發(fā)。因為大賣更講究品牌的傳播和品牌粉絲的積累。而小賣則是需要性價比高的、正處于成長中的網紅。賣家評估網紅需要從網紅形象、發(fā)布素材類別、粉絲總量、素材閱讀(觀看)總量、瀏覽人數日增量、引流素材專業(yè)度、歷史引流效果以及收費進行綜合評估。
徐海滔:簡單的來說就是從多個渠道去對比、交流以及學習專業(yè)工具和技巧,需將整個網紅引流工作做細,而不是不盲目追求大流量,因為對于賣家本身的產品來說,需要精準的用戶群體去引導消費,盲目的大流量帶來的可能是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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