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亞馬遜決定關閉其“Sold by Amazon”業(yè)務的消息鋪天蓋地,這是否能夠改善賣家的生存環(huán)境?
作者:Olivia
編輯:John
近年來,亞馬遜自營品牌的爆發(fā)式增長,于賣家而言無疑是“虎口奪食”。
但近日,關于亞馬遜決定關閉其“Sold by Amazon”業(yè)務的消息鋪天蓋地,這是否能夠改善賣家的生存環(huán)境?
近日,一場圍繞亞馬遜展開的反壟斷調查,終是以亞馬遜妥協(xié)為結局,落下了帷幕。
據外媒報道,亞馬遜已同意在全國范圍內關閉其銷售托管計劃(即Sold by Amazon,簡稱SBA),并承諾對網站進行更新,使其符合反壟斷法要求。
與此同時,亞馬遜還將向華盛頓總檢察長辦公室支付225萬美元,用于支持反壟斷執(zhí)法。
日前,華盛頓總檢察長鮑勃·弗格森向法院發(fā)起訴訟,指控亞馬遜違反國家反壟斷法涉和嫌價格操縱,亞馬遜SBA計劃成為此次訴訟的最大焦點。
據了解,亞馬遜首次提出此項計劃是在2018年,加入此項計劃的賣家可以將商品以市場最低價的形式賣給亞馬遜,成為亞馬遜的供貨商。
相關商品一經發(fā)布,前臺listing將被顯示為Sold by Amazon和Fulfilled by Amazon,這一點與VC非常相像。
但值得一提的是,接受該計劃后,商品的定價權將由亞馬遜所有,亞馬遜甚至設置了最低支付率,這意味著,如果銷售量超過約定的最低水平,亞馬遜則會從額外的收入中進行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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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格森認為,該計劃促進了亞馬遜的銷售,并確保它不必與第三方賣家競爭。
“當像亞馬遜這樣的企業(yè)巨頭通過定價來增加利潤時,消費者會蒙受損失”,弗格森表示:“亞馬遜不合理地限制競爭,從第三方銷售中獲取最大利潤。這種行為構成了非法定價?!?/p>
”
訴訟稱,亞馬遜還使用一種算法將價格與某些外部零售商進行匹配,導致一些第三方賣家的價格上漲,以及由于客戶選擇亞馬遜自有品牌的產品而導致銷售額下降。
不僅如此,弗格森表示,該計劃中的賣家在向亞馬遜支付其注冊產品的倉儲費時,還需要繼續(xù)承擔其產品無法及時銷售或根本無法銷售的風險,但亞馬遜卻仍然可以通過其自營產品,讓利潤實現(xiàn)最大化。
根據法院最終裁定,該計劃違反了公平競爭原則,涉嫌違反反壟斷法,隨后亞馬遜表示,平臺不日將終止SBA計劃。
這當然不是亞馬遜第一次被指控反壟斷行為。
2020年底,歐盟史無前例地針對亞馬遜提起了第一次反壟斷訴訟,指控亞馬遜涉嫌違法使用從其市場第三方賣家中收集的數據,來進行自營產品的開發(fā)和定價。
2021年5月,亞馬遜收到另一起來自哥倫比亞特區(qū)總檢察長卡爾·拉辛的反壟斷訴訟,指控亞馬遜通過第三方賣家簽署的合同條款和政策來固定其在線零售地位。
2021年12月,亞馬遜還因涉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面臨意大利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罰款11.3億歐元。
不僅如此,亞馬遜自營產品也一直遭人詬病:
“
等你把一個市場開墾好了,亞馬遜就進來了。
自營廣告不花錢似的,永遠都在最好的位置。
自營說到底就是賣我們賣的好的產品唄,亞馬遜真的既要當裁判,又想當球員。
前臺類目TOP10基本上都有亞馬遜的自營產品,甚至一些小類目前20名,15家都是亞馬遜自己的。
”
伴隨著亞馬遜自營品牌在平臺上的占比越來越大,再加上平臺本身的流量傾斜,第三方賣家的生存空間受到嚴重擠壓,競爭壓力也越來越大。
據了解,當前美國關于《美國在線創(chuàng)新與選擇法案》、《開放應用市場法案》兩部新反壟斷法案的討論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著,不知道滿肚子委屈的第三方賣家們是否能從中收獲轉機呢?
根據外媒報道,《美國在線創(chuàng)新和選擇法案》旨在阻止公司對自己的產品和服務給予優(yōu)惠待遇,像亞馬遜為自有品牌提供更高搜索排名的這類行為在法令中是被明令禁止的。
但是,這一法令的公布同樣受到了美國各大科技公司的強烈抨擊,是否能夠正式生效,至今還是個未知數。
對此,各位賣家是否看好?亞馬遜自營業(yè)務是否真的會蠶食第三方賣家的市場份額?
歡迎賣家們在評論區(qū)發(fā)表自己的看法,互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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