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跨境進口電商稅改落地鬧得沸沸揚揚,而就在昨日,雨果網得到廣州海關的答復:稅改政策還沒確定下來,讓業(yè)內各位稍安勿躁。
近日針對跨境進口電商稅改落地鬧得沸沸揚揚,而就在昨日,廣州海關答復:稅改政策還沒確定下來,讓業(yè)內各位稍安勿躁。
然而,對于從上個年度開始就一直在進行的進口稅改,絕大部分從業(yè)者都十分關注。近日,再次采訪了深圳有信達電商事業(yè)部副總經理張炯,對稅改的影響做了深入剖析解讀。
稅改重點在哪幾個點?
根據(jù)去年9月份的內部文件可以看到,稅改最主要的變化集中在以下幾點:
1、關于稅率,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超過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征稅。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價值超過2000元限額的,按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全額征稅。取消了50元免征額度,按增值稅和消費稅70%征收,即17%*70%=11.9%。
2、明確消費者作為納稅人,實際交易價格(包裹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電子商務企業(yè)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yè)或物流企業(yè)可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
3、適用此政策的商品要求與海關三單連接對比的平臺和商品,沒有和海關聯(lián)網,但是快遞企業(yè)和郵政企業(yè)能提供三單的,并承諾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商品。其他類型按照現(xiàn)有政策執(zhí)行!
新稅制是否具有普適性?
張炯認為,綜合稅雖然是此次稅改的重點,但是該稅種如果按照正常的發(fā)展來看,是更適合保稅備貨模式的。
張炯告訴雨果網,目前無論是政府倡導的陽光清關模式,還是以往傳統(tǒng)電商進口的渠道,例如:商業(yè)快件、郵政小包進口,都是使用行郵稅,稅率按照商品分類的等級分成10% 20% 30% 50%,行郵稅為海關統(tǒng)一征收的稅率。沒有增值稅消費稅一說。政府倡導的,根據(jù)海關96-97文列明的清關模式,就分成兩種:保稅備貨模式和直郵集貨模式(后附兩種模式區(qū)別詳解)。
兩者區(qū)別:直郵集貨模式在海外就形成的個人訂單,因此進口到國內,不屬于批量進口,不進保稅倉,與一般貿易不沾邊;也沒有形成B2B 的貿易模式。而保稅進口在海關立場來看,前端是批量進口,有點類似一般貿易進口,批量到國內保稅倉(試點城市才可以)后,電商平臺才可以進行平臺銷售給消費者,形成個人訂單。
如果新稅率修改后,變成關稅零,增值稅和消費稅(部分商品才會有消費稅,如化妝品)征收一般貿易為標準的70%,即為11.9%,這種調整適合保稅備貨模式,但對于直郵模式,本身就不存在批量進口的行為,在國外就形成獨立包裝的訂單,只是將若干訂單打包一塊發(fā)到國內,同一般貿易不沾邊,如果也將使用新稅率,無疑是將跨境電商兩種進口模式作為一種貿易海關代碼統(tǒng)一制定稅率。
因此,張炯認為,新稅率的調整,可能會對直郵集貨B2C和保稅備貨B2B2C分別出具體細則,不會一概而論。
取消50元起征稅,是否真的就優(yōu)勢大減?
張炯在接受雨果網采訪時普及了一個十分重要的知識,那就是進口電商原本實行的行郵稅,是不具備增值稅抵扣的條件的,也就是說,在交完行郵稅(50元以下免征)的情況下,還得被征收17%的增值稅。當然這部分成本最終會轉移到消費者身上,這個在任何國家都是一樣的。
這里需要注明一下:稅局對一般納稅人收取營業(yè)稅,這是對每個企業(yè)都有要求的,幾年前的營改增,稅局向企業(yè)收取的營業(yè)稅改為增值稅,此后就是我們熟知的增值稅。而電商企業(yè)在國內注冊有好幾種,有在境外注冊的,比如香港,有在自貿區(qū)注冊的,有在國內注冊的,有一般納稅人,有小型納稅人企業(yè)。據(jù)說是境外注冊的,和自貿區(qū)注冊的企業(yè)免繳營業(yè)稅(增值稅)。
而行郵稅為什么不能抵扣增值稅?因為行郵稅是對個人物品產生的稅種,而個人物品是屬于最終消費者的,已經不能作為增值部分向稅局申請抵扣。
在一般貿易里面,海關代繳增值稅17%是可以作為進項抵扣,但行郵稅(即跨境電商目前的稅率品種)據(jù)說是無法抵扣的,那么稅局會全額征稅。如果新稅率實施,變?yōu)榫C合稅11.9%,因為是增值稅為基礎變化的,如果能被稅局認可作為進項抵扣,那么對于一般納稅人企業(yè)無疑是利好,即使50元免去了,但11.9%可以作為成本抵扣,這種運作完全有利于一般納稅人擴大運營規(guī)模。
如此看來,取消50元免征稅是否就意味著優(yōu)勢盡失?這不是簡單計算稅率公式,行郵稅和新稅率哪個最后便宜可以衡量的。
目前,很多評論在計算新稅率和取消免稅額的影響,肯定會有影響,而且目前很多評論對于增值稅,消費稅的計算公式也列舉的不是很清晰。對于海關在跨境電商新的變革,張炯認為更多的是平衡一般貿易,跨境電商、個人物品(行郵稅)的不同階段適應的發(fā)展。
稅改更大的意義:在產品細分上進行區(qū)別管理
張炯認為此次稅改是為了平衡跨境電商與一般貿易的差距,但是更大的意義是在產品細分上進行區(qū)別管理。
一般貿易更多的是在工業(yè),原材料、工業(yè)產品上需要獲得政策的扶持,而跨境電商大部分產品都是在日常消費品,日用品產品類別有區(qū)別。反而個人物品(商業(yè)快件,郵政渠道)更多的是個人自用。
這三種模式形成主要的進口模式,當然,在實際操作中也不一定會完全區(qū)別開來,政府的政策是導向管理。比如在郵政進口和跨境電商進口,如何進行區(qū)別和監(jiān)管,實際上,郵政渠道的個人物品自用,很早就被海淘大軍占領了很大部分市場,但現(xiàn)在新法規(guī)出來,到底怎么對待這兩種模式呢?商業(yè)快件進口,郵政小包進口本還是行郵稅繳納的,如何和跨境電商區(qū)別開來,這要考驗海關高層的智慧和權衡能力。
如果沒有很明顯的指引,上述三個模式的運作,對于商家來講還是需要時間磨合的。
綜上所述,張炯認為此次稅改,1、還需要等待海關細則包括系統(tǒng)切換,2、綜合稅繳納的稅單是否可以作為進項抵扣;3、消費稅的計算待定;4、境外境內注冊的電商企業(yè)稅務條例是否會順應調整。
附:
保稅備貨:貨品進口到國內保稅倉后,通過消費者在電商下單,進行三單對碰,清單申報,用行郵稅標準以個人訂單為單位進行是否征稅和監(jiān)管。海關認為,進口主體為B2B2C,前端仍與一般貿易類同。
特點是批量到國內保稅倉(試點城市才可以)后,電商平臺才可以進行平臺銷售給消費者。
直郵集貨模式:貨物還在海外,包括香港時候,平臺就產生消費者訂單,由平臺將產生的訂單通過倉儲、分揀、打包,轉運公司/空運公司發(fā)回國內海關快件中心(直郵集貨模式海關是在快件中心里面完成,必須有分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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