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關總署3月份發(fā)布的《關于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今日開始正式施行,規(guī)定明確旅客進境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海關將暫不予放行,并對物品進行暫存。
國家海關總署3月份發(fā)布的《關于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今日開始正式施行,規(guī)定明確旅客進境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海關將暫不予放行,并對物品進行暫存。對比現有規(guī)定來看,進境居民旅客享有5000元境外免稅額的限制并沒有變化。不過,目前對自用合理數量的界定尚缺具體規(guī)定;此外,如果單一物品攜帶太多,即使免稅限額內都有可能不予放行。
五種情形暫不予放行 自用合理數量尚缺具體規(guī)定
上述公告發(fā)布后,海關總署官方微信公眾號“海關發(fā)布”就收到了諸多網友的提問:“哪些行李物品會被海關‘暫存’?”“暫存”是被“扣留”了嗎?
為此,記者從海關總署獲悉,該項舉措只適用于進出境旅客攜運行李物品,而不適用于郵件、快件渠道進出境物品。
海關暫不予放行的情形包括五種:旅客不能當場繳納進境物品稅款的;進出境的物品屬于許可證件管理的范圍,但旅客不能當場提交的;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按規(guī)定應當辦理貨物報關手續(xù)或其他海關手續(xù),其尚未辦理的;對進出境物品的屬性、內容存疑,需要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認定、鑒定、驗核的;按規(guī)定暫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上述暫不予放行物品不包括依法應當由海關實施扣留的物品。
其中“自用合理數量”的說法較為模糊,記者就此咨詢海關總署12360海關熱線得知,所謂“自用、合理數量”的概念確實沒有具體數量規(guī)定。
海關工作人員表示,以單一鞋類物品為例,個人正常攜帶進境不會受影響,但如果一個行李箱里有五、六雙鞋類物品就可能被懷疑從事商業(yè)用途,不予放行。
境外購物免稅額沒變 限額內單一物品帶太多或不放行
另外,上述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我國對居民旅客攜帶進境物品設置了5000元人民幣的免稅額,同時旅客還在國內口岸進境免稅店享有3000元的免稅購物額。”
由此來看,新政與此前規(guī)定并無太大變化,在進境物品攜帶限制方面沒有更加嚴格。
該工作人員也提醒進境旅客,旅客享有的5000元境外免稅額是指所有境外購買的商品總額,即在境外免稅店購買的商品價值也將包含在內,超額部分將被海關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此外,12360海關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單一物品帶太多,不管超沒超免稅限額都有可能不予放行。
“暫不予放行”不等于“海關扣留”
此外,很多網友還將“暫存”理解為“扣留”,而實際這兩種操作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海關總署發(fā)布的公開信息指出,“暫不予放行”并不等于“海關實施扣留”。據悉,對暫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辦理暫存的,海關應當向旅客出具“暫存憑單”;而海關依法應當移送緝私部門處理的涉案物品不含在內,此類涉案物品應由旅檢現場出具“扣留憑單”。
那么被“暫存”的物品將如何處置?海關總署表示有三種處置情況:第一是辦理海關手續(xù)后提取;第二是辦理退運手續(xù),或者移交相關專業(yè)機構處理;第三放棄(海關按規(guī)定處理)。
針對即時退運、移交手續(xù)處理中產生的費用,海關規(guī)定由旅客承擔。遇到包括易燃易爆的;有毒的;鮮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長期存放的;其他無法存放或不宜存放的這四種情形,海關均可以要求旅客當場辦理退運手續(xù),或者移交相關專業(yè)機構處理。
暫存期限為三個月 “提取”物品需要憑單+進出境證件
需要注意的是,旅客被“暫存”的物品并不能無限期的保存下去。
根據海關規(guī)定,對暫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暫存之日起三個月內,旅客應當辦結海關手續(xù)。逾期不辦的,由海關依法對物品進行處理。需要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認定、鑒定、驗核的時間不計入暫存時間。
公告指出,對暫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辦理暫存的,海關應當向旅客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憑單》,旅客核實無誤后簽字確認。
提取暫存物品時,如果是旅客本人,應當向海關提交《憑單》原件并出示有效進出境證件;如果是旅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物品提取手續(xù),則接受委托的代理人應當向海關提交《憑單》原件、旅客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旅客有效的進出境證件復印件,并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的身份證件。
【小貼士】哪些物品進境屬于禁限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境物品表:
1、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
2、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
3、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 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
4、各種烈性毒藥;
5、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精神藥物;
6、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7、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qū)的以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它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境物品表:
1、無線電收發(fā)信機、通信保密機;
2、煙、酒;
3、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
4、國家貨幣;
5、海關限制進境的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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