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消息,歐洲第二最高法院周四宣布,歐盟要求亞馬遜向盧森堡補繳約2.5億歐元(約合3.0328億美元)稅款的判決無效。 法院表示,亞馬遜在與盧森堡的稅收交易中沒有享受到選擇性優(yōu)
法院表示,亞馬遜在與盧森堡的稅收交易中沒有享受到選擇性優(yōu)勢。歐盟委員會在2017年的裁決中稱,盧森堡允許亞馬遜將利潤免稅輸送到一家控股公司,從而使其免于為歐盟業(yè)務的近四分之三利潤繳稅。
報道稱,亞馬遜在聲明中指出:“我們歡迎法院的判決,這符合我們一直以來遵守所有適用法律的立場。我們很高興法院已經(jīng)明確了這一點,我們可以繼續(xù)專注于向我們整個歐洲的客戶交付商品?!?nbsp;據(jù)了解,歐盟曾在2017年10月對亞馬遜公司提出起訴,要求其向盧森堡政府償還3億美元(2.5億歐元)的稅收款,理由是亞馬遜公司從2003年的一項協(xié)議中非法獲益,該協(xié)議允許亞馬遜豁免在盧森堡產(chǎn)生的近四分之三的利潤征稅。
該案是歐盟競爭事務專員MargretheVestager主導的一系列案件之一,在這些案件中,給予強大企業(yè)的優(yōu)惠稅收交易被視為一種非法的國家補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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